发现美的旅程
----浅谈语文教学中的审美素养
陈轶文
新疆乌鲁木齐市第九中学
摘要:在教学与学习的整个过程中,引导学生品味美,发现美,从而落实“审美鉴赏与创造”这一学科核心素养的目标,让语文教育真正成为“提高审美素养的重要途径”,把语文课堂变成“发现美的旅程”。
关键词: 审美鉴赏与创造 核心素养 《荷塘月色》
语文课程工具性和人文性统一的特点,决定了语文课程的目标总是要兼顾其工具性特点与人文性特点“让学生在语言文字运用的学习中受到美的熏陶,培养自觉的审美意识和高尚的审美情趣,培养审美感知和创造表现的能力”(《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因而,一方面“学生在语文学习中获得的语言知识与语言能力”,另一方面“在语文课程的学习中,学生语文运用能力的形成、思维品质与审美品质的发展、文化的传承与理解,都是以语言的建构与运用为基础,并在学生个体言语经验的建构过程中得以实现的。”
一、品味风物之美.
在教学《荷塘月色》时,教师设计问题,布置学生预习时,不妨就直接给学生布置思考问题:“《荷塘月色》之美,美在何处”。
学生在认真的预习阅读中很容易抓住文中描写的优美的景物和精美的语言,指出文章的景物之美和语言之美。教师在课堂上继续引领学生去探究:“文中具体描写了哪些景物,找出描写的相关语句品读,并说说在作者的笔下,这些景物都有什么特点”。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很快就可以找到月下荷塘中的叶子、花、清香、波痕、流水荷韵及荷塘上的月色,然后通过细节词语的品读,体会到荷叶婷婷,荷花袅娜,荷香渺渺,淡云遮月这样一幅有色有香,幽雅宁静而又朦胧隐约的画面。学生反复的诵读,用心感受“我们现在早已无福消受了”的无边的荷香月色,体会《荷塘月色》的风景之美。《荷塘月色》作为写景抒情的文章,我们引导学生认识“景”之美,其它不同文学作品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引导学生认识和品味文学作品中不同形象之美:有的在景,有的在人,还有的在物;有些美得清新,有些美得浓烈,还有的美得雄浑,总之,春华秋实,各擅胜场,教师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认识到美的丰富性,认识到参差多态,及是幸福之源。从而能够正确鉴赏评价风物之美。
二、品味语言之美。
文学作品的语言之美体现在词藻的选用和修辞的选用上。在教学实践中,学生一般可以自主找到精美的词汇、华丽的句子,却常常说不出这些句子到底美在何处。在这一环节,就需要教师的引导。朱先生的语言,历来是“新而不失自然”,在口语的基础上刻意出新。既有平白如话,毫无雕饰之感的文字,更有精心“择练”的遣词用字。教师可以提问学生“这一句子,用了什么修辞,哪个字用的最好”,一类的问题,从探究修辞和炼字作用的角度去引导学生,学生根据教师的引导,可以找到“月光如流水……”、“叶子出水很高……”、及“正如一粒粒的明珠……”等句,教师引导学生体会比喻化无形为有形,变抽象为具体。使平淡变生动的作用。由此引出博喻和通感的概念及作用,让学生反复吟咏相关语句,体会修辞带来的语言美感。形成对这些修辞的理性认知。接下来,要求学生尝试造句,学生通过实践,强化理念知识,形成对这两种修辞的运用能力。而学生的认知也因此由感性到理性,再由理性回到感性。既品味了语言之美,修辞之美,更深化了理论知识。之后简略了解叠词的作用,并通过“笼”与“罩”的对比,平声与仄声的对比,体会音韵的婉曲柔美。
品味语言之美,感受祖国语言文字独特的美,可以增进对祖国语文的美感体验,增强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感情。
三、品味人情之美
《荷塘月色》之美,还美在与景物特点相适应的情感的含蕴不露,朦胧隐约;还美在形态结构的圆转回环。
风物之美和语言修辞之美,显露于外,浮在作品的相对浅层,学生易于发现与理解。而中国传统诗文的情感常常“富于暗示”(钱钟书《谈中国诗》)含蕴不露,朦胧隐约;作品的结构是基于全篇的宏观把握,学生难以发现因而需要教师精心设计问题引导学生去体会和品味。
四、品味形态之美
《荷塘月色》的结构,是圆形的,外结构、内结构均如此。从外结构看,这篇作品从作者出门经小径到荷塘复又归来,依空间顺序描绘了一次夏夜游。从内结构看,情感思绪从不静、求静、得静到出静,也呈一个圆形。内外结构的一致性,恰到好处地适应了作者展现一段心理历程的需要。作为社会的人,无论如何摆脱不了现实的骚扰的,苦闷之中,何以排忧?宁静也好,超脱也好,都只能是短暂的。所以,出了门还得回来,获得片刻的宁静最终还得回到嚣闹中去。结构和情感脉络的紧密联系,使《荷塘月色》读起来文气酣畅、浑然天成
教师在教学中继续引导学生梳理作者的的行踪和情感脉络,体会文章外在结构上出门—到荷塘—回家的外在行踪的过程;内在情感上:颇不宁静——渴求宁静——片刻宁静——走出宁静的心理历程;引导学生注意阅读首尾两段,体会到文章结构的圆转回环之美。
综上,通过对《荷塘月色》风物、语言、情感及结构之美的学习、品味,能够实现《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对核心素养“审美鉴赏与创造”中“感受和体验语言文学作品的语言、形象和情感之美”的要求;落实“形成自觉的审美意识、高雅的审美情趣、高尚的审美品位、正确的审美观念和体验、欣赏、评价、表现和创造美的能力”的要求。
参考文献:
1.《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组
2.《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语文2 必修》 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 中学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 北京大学中文系 语文教育研究所 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
